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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来源: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日期:2024-05-11 [字体大小:大、中、小]
深海规[2024]号2
相关单位:
《深圳市农业发展专项资金(渔业类)扶持操作规程》已发布,请遵守。
特此发出通知。
市海洋发展局
2024 年5 月6 日
深圳市农业发展专项资金(渔业)扶持操作流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加强深圳市农业发展(渔业)专项资金管理,《深圳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政府条例[2023]5号)、《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规划资源条例[2021]5号) 1、根据《深圳市农业发展专项资金(渔业类)扶持措施》号(深圳市规划资源条例[2023]3号,以下简称《扶持措施》)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渔业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我们的城市。
第二条本规定规定深圳市企业、科研机构和社会组织专项资金用于开展渔业技术创新、产业发展、水产品稳产供应、品牌建设等涉渔业领域项目。适用。负责交流合作(渔业)的申报、审批实施、监督管理。第三条深圳市农业发展专项资金(渔业)扶持项目采用事后融资方式,包括补贴、补偿、贴息等。
(1) 补贴。对已实施、产生实际投资、符合条件的项目,按照一定标准给予资助。
(2) 补偿。对取得相关认可、称号或资格并符合条件的项目,按照一定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
(3) 利息折扣。符合条件的贷款公司的银行贷款利率根据一定标准给予补贴。第四条本办法由地方政府财政每年安排的地方农业发展专项资金(渔业部门)拨付。
第五条专项资金审核方式分为审核方式和不立即申请两种方式。
(1)评审制度:申报单位独立申报,申报项目须经过专项审核或专家评审程序,确定评审结果。
(2)免申请享受:已完成规定的资格评审程序或已获得上级政府补助并与当地政府专项资金相匹配的,无需申请单位。支持计划依据评审批准函或者补助支付函编制,未提出申请的项目具体范围适用本条例第三章的规定。第六条市渔业部门负责协调深圳市农业发展专项资金(渔业部门)的管理和使用。主要包括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制度、预算、组织发放专项资金等内容。管理申请指南和相关实施细则,组织实施专项资金监管和绩效评估工作,配合市财政部门做好重大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评估和再评估等职责范围内的工作。
第七条区级以上渔业主管部门每年按类别组织开展专项资金支持相关具体工作,主要包括制定下达项目支持计划、组织申请、审批、审核、资助等工作。资金的划拨、提取等以及其职责范围内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县级以上渔业主管部门可以根据业务需要,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组织专项审核、专家评审等相关工作。受委托的第三方服务机构应当履行合同规定的职责,保证独立、客观、公正、执业规范,切实加强工作质量控制,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保持良好的安全管理。我们按照规定保证相关信息的保密性。
第三方服务机构是指提供专业和辅助服务的机构,包括审核服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以及根据需要委托的其他机构。主要职责包括:
(1)评审服务机构:组织项目评审、提交评审结果报告、进行项目前评审、事后监督检查等。
(2)会计公司:组织专项审计,核算项目总投资、总造价。
(3)其他第三方服务机构:工作职责以具体协议为准。
第九条申报单位应当按照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本规定和申报指引的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并对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不会从事欺诈或诈骗活动,不会获取或骗取专项资金。
各资金使用单位应当规范财政专项资金的日常管理,并对本单位会计核算和会计资料的可靠性、完整性负责。
第二章项目申报基本条件
第十条项目申报条件包括基本条件和特殊条件。项目申请必须符合下列基本条件,不存在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情形的,项目申请的特殊条件按照本条例第三章执行。
(一)申报项目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政府渔业发展政策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
(2)申报项目实施地点原则上必须是深圳。但除特殊规定外,申请项目的实施时间须符合申请指南有关资助期限的规定。项目(三)申请单位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项目实施所需的生产经营条件。
(四)行业或在该行业内开展的业务按照规定需要经有关部门批准、报告,或者需要相关资质、许可证的,必须按要求取得。
第十一条申请单位或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专项资金不予支持:
(一)不符合《扶持措施》要求、操作规程或者申请须知,实际情况与项目申请不符,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
(二)同一项目(建设内容相同、部位相同)多次或者重复向有关地方政府提出申请的。(三)政策法规规定不准设立的项目;
(四)项目未申请审批时间超过一年或未通过审批时间不满三年的。(五)自报告之日起三年内,报告单位被依法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六)经人民法院公告网站查询,报告单位已进入破产清算程序。(七)报告单位自报告之日起3年内因食品安全问题受到有关部门行政处理的;
(八)报告单位发生安全生产事件的,报告项目发生安全生产事件的,该项目当年不予资助。事故;(九)地区以上渔业主管部门确定的不符合本专项资金使用范围的其他项目。
第三章项目申请特例、资金使用范围及审核办法
第一节促进渔业提质发展
第十二条加快发展远洋渔业。用于支持远洋渔业基地和海外渔业产业园建设,培育壮大深圳国际金枪鱼贸易中心,鼓励远洋渔业企业落户深圳,支持现代化远洋船队升级改造。全方位项目申报的特殊条件、资金使用范围、融资标准和审核办法如下:(一)支持我市企业建设境内外海洋捕捞基地。
1。特殊项目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必须是沿海渔业项目投资建设单位。
(2)适用项目在境外(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深圳建设。
(3)申请项目已获农业食品农村部批准为远洋捕捞基地。(4) 该项目在申请时已获得农业食品农村部补助。
2.资助标准:国家补贴50%,单个项目最高补贴2000万元。
3。如何审核:观看而不申请。
(二)支持我市企业境外渔业综合体建设
1。特殊项目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必须是境外渔业产业综合体项目的投资建设单位。
(2)申报项目必须在境外建设(不含港澳台地区)。
(三)申报项目须符合我市境外渔业产业园建设标准,经市渔业部门批准,并经市政府认定为境外渔业产业园。(四)申请人拥有渔业综合体的所有权、经营管理权,并取得有关部门批准的境外投资许可证及其他资质。
(5)申请时,项目已竣工并获批并投入运营,且项目土地承包剩余期限不少于五年。2.支持标准:按照“一题一议”原则给予支持,支持金额不超过申报单位公益性建设领域投资总额的30%。工业综合体。
3。审核方式:审核制度(专项审核、专家审核)
(三)培育壮大深圳国际金枪鱼交易中心,支持企业入驻国际金枪鱼交易中心开展交易。
1。特殊项目申请条件:
(1)申请人须为深圳国际金枪鱼交易中心年销售额前50名,且销售额总额在1000万元以上。
(2) 买卖双方不存在关联关系。(3) 对同一单一渔业产品(即相同交易类型和数量)给予补贴的,销售金额不累计。
(四)申报项目已取得税务发票(含免税发票)。
3。审核方式:审核制度(专项审核)。
(四)鼓励远洋渔业企业落户深圳
1。特殊项目申请条件:
(1)申请人为我市新登记的远洋捕捞企业,已取得农业食品农村部颁发的远洋捕捞企业许可证,并纳入我市渔业统计核算。 X]
(2)在深圳市申请渔船相关证书并自所有权证书登记之日起在我市经营2年以上的,同一企业只能享受一项奖励。
(3)截至报告日实际注册资本须在5000万元以上。(四)申请人在深圳登记的沿海渔船总吨位必须在5000吨以上。
2.支持标准:沿海8000吨及以上渔船一次性补偿500万元,渔船一次性补偿300万元总吨位8000吨以上。总吨位5000吨(含)以上8000吨以下。
3。审核方式:审核制度(专项审核)。
(五)协助远洋渔业企业建造、改造或采购符合国家规定的现代化远洋渔船
1。特殊项目申请条件:
(一)申请单位具有农业食品农村部渔船、网具标识批准文件,并已纳入本市渔业统计核算。
(2)改装或购买的渔船船龄不得超过15年(含15年)。进口有捕捞配额的远洋渔船和购买远洋渔业辅助船舶不适用。年龄限制(三)渔船买卖双方存在股权关系的,资金比例按照股权比例扣除。
(四)购置制造、购置更新、进口更新、购置的渔船申请补贴,建造、改造、进口、拍卖的渔船按购置申请补贴。
2.资助标准:采取“船舶建造(改造、购买)后补充”方式对渔业一次性给予总投资(不含进口设备)30%以下的补贴。符合申请条件的船舶单船资助金额最高不能超过广东省渔船补贴标准。
(1)对于已获得国家远洋渔船改进改造补贴,但未达到下一期渔船建造、改造或购置补贴最高限额对应补贴水平的船舶,对于深海渔船,该级别的支持金额在不超过上限的范围内按照差额提供专项资金,然后再向其他渔船提供支持。对于未获得国家补贴的船舶,按照深圳市资助标准获得资助后,不再建议享受国家补贴。
(二)对不符合国家规定的主要船型参数的其他远洋渔船(每艘200总吨以下)的建造、改装或购置,从专项资金中给予30元补贴。融资金额占总投资(不含进口设备)的比例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3.审核方式:已享受国家远洋渔船补贴的船舶,适用地方政府配套补贴,未享受国家远洋渔船补贴的船舶不再申请,地方政府配套补贴补贴直接申请。评价体系的应用(专项审核、专家评审)
(六)鼓励境外渔业资源开发利用,增强国际合同执行能力。
1。特殊项目申请条件:
(一)申请单位持有农业食品农村部远洋捕捞企业资质和远洋捕捞项目确认书,并纳入本市渔业统计核算。
(2)申请境外渔业资源使用费补贴,远洋渔船必须已离境生产,以及与境外渔业资源使用相关的费用(包括国际或当地渔业相关费用)费)必须缴纳。管理组织注册和捕捞许可证)
(三)申请国际合同履约能力提升补贴,须获得农业食品农村部国际合同履约能力提升补贴。
2。资助标准:
(1)境外渔业资源使用费补贴:支持境外渔业资源使用费的60%。
(2)国际履约能力提升补贴:农业食品农村部当年支持力度的35%配套。3、审核方式:境外渔业资源使用费补贴实行审核制度(专项审核),提高国际合同履约能力补贴实行免申请。
第十三条促进渔业种业振兴。本论文用于支持水产起源、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种业育种及产业化等技术研究。各方向业务支持内容、申请特例、资金使用范围、资助标准、审核办法如下。
(1) 支持海产品产地技术研究1.支持内容:支持水产新品种培育、遗传改良等良种重大技术研究项目,支持新基因、新性状、新技术、新品种等水生生物学创新研发项目。支持渔业生产领域等前沿、共性核心技术和核心技术研究项目。鼓励依托深圳现代渔业(种业)创新综合体实施项目,支持国家重大科技专项支持计划重点项目。
2。特殊项目申请条件:
项目成果极具创新性,获得当地政府级以上奖励或表彰,拥有发明专利(须原创),或项目成果已在国内外重要期刊发表。
3。资金使用范围:项目实施相关的建设投资和研发费用。其中,建设投资主要包括设备工具购置及安装工程费用、生产经营场所基础设施建设以及构成固定资产的其他建设投资。研发费用主要包括项目申请人支付的材料费、检测和实验室加工费、专家咨询费、研发人工费(不包括财务支持人员的工资)以及根据项目需要进行的部分承包研发费用。
4。资助标准:对单个项目给予不超过总投资50%的补贴,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杆。
5。审核方式:审核制度(专项审核、专家审核)。
(二)支持种质资源保护利用
1、支持内容:支持水生生物种质资源库、种质资源共享、利用和交易平台建设。
2。特殊项目申请条件:
(一)申报项目必须有明确的发展规划、功能定位和管理机制。
(二)申请水产种质资源库的项目,必须有水产种质资源保存和鉴定评价的专业团队,有市级以上科研单位或大学提供技术支持,有水产种质资源库。物种大力支持,种质资源采集、保存、鉴定、开发利用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已采集保存水生生物质资源150余种8000余份。 ]
(三)水产种质资源共享利用与交易平台申报项目必须是开放性、公共性、资源共享性,对完善水产种质资源共享与交易服务有重大影响。如果使用或交易了该服务,并且该项目在申报时已建成并运营超过1年
(四)单个申报项目投资规模须在200万元以上。
(五)申报项目所含土地(生产区)有自有产权的,剩余租赁期限在3年以上,或者承诺继续经营3年以上。
3。资金使用范围:项目实施相关的建设投资和研发费用。其中,建设投资主要包括设备工具购置及安装工程费用、生产经营场所基础设施建设以及构成固定资产的其他建设投资。研发费用主要包括项目申请人支付的材料费、检测和实验室加工费、专家咨询费、研发人工费(不包括财务支持人员的工资)以及根据项目需要进行的部分承包研发费用。
4。资助标准:对单个项目给予不超过项目总投资40%的资助,最高200万元。
5。审核方式:审核制度(专项审核、专家审核)。
(3)种业育种支持
1.支持细则:对通过国家或省审定的水产品新品种、渔业或科研院所培育的国家水产品新品种(支持体系)给予一次性奖励。 ETC。
2。申请特殊条件:申请人须取得有关部门颁发的水产品新品种证书。
3、资助标准:按照已通过审定的品种等级给予一次性补偿,按照国家和省新审定的品种不重复的原则给予50万元。每人三十万元。新审定的国家级水产品种(配套系列),一级养殖单位按标准缴纳100万元,二级养殖单位按标准的30%缴纳,三级养殖单位按标准缴纳100万元元。按标准的20%给予补偿。
4。审核方式:审核制度(专项审核)。
(四)支持种业产业化
1、支持内容:支持我市渔业企业建设有特色的水产养殖场和拓展基地。
2。特殊项目申请条件:
(一)申报项目须取得国家或省认可的水产品养殖场或扩建基地资质。
(2)申报项目所含土地(生产场地)拥有自有产权的,剩余租赁期限在3年以上,或者承诺继续经营3年以上。3。资金使用范围:项目实施相关的建设投资和研发费用。其中,建设投资主要包括设备工具购置及安装工程费用、生产经营场所基础设施建设以及构成固定资产的其他建设投资。研发费用主要包括项目申请人支付的材料费、检测和实验室加工费、专家咨询费、研发人工费(不包括财务支持人员的工资)以及根据项目需要进行的部分承包研发费用。
4.资助标准:申请项目获得国家级或省级认定的,分别给予一次性补偿100万元、50万元,资助金额不超过项目总额的40% 。投资额最高可达300万元。
5。审核方式:审核制度(专项审核、专家审核)。
第十四条:支持先进技术和智慧渔业发展。该款项用于支持智慧渔业大型养殖船舶建造和运营、深海抗风网箱和海洋综合捕捞平台建设、智慧渔业建设和运营以及研发和运营。运用先进的捕捞技术。各方向业务支持内容、申请特例、资金使用范围、资助标准、审核办法如下。
(1) 支持智慧渔业大型养殖船建设和运营
1。特殊项目申请条件:
(1)申报项目须配备渔业相关智能系统、平台或设备。
(二)单艘养殖船舶封闭养殖水域面积不得小于8万立方米。
(三)申报项目已经有关部门或机构检验并取得船舶入级证书。(4) 申请时该项目正在生产中,并已申请国家或地方资助。
2。资金使用范围:与项目实施相关的建设投资主要包括船舶制造、技术服务、咨询服务、船舶监理等费用。
3。资助标准:
(一)封闭养殖水域面积8万立方米(含)至15万立方米(含)的养殖船舶,每艘船舶市级资金和国家、省级资金合计为实际规模的30%建设成本不能超过。 (最高1.5亿元人民币);
(二)对封闭养殖水域面积15万立方米及以上的捕捞作业船舶,按照“一事一议”,由市财政和国家、地方资金总额对每艘船舶给予支持原则。不能超过实际建设成本的30%。
(3)项目在收到市财政资金后又收到国家或地方资金的,超过实际建设成本30%(最高1.5亿元)的资金,无息返还。
4。审核方式:审核制度(专项审核、专家审核)
(2)支持深海风浪笼建设
1.支持内容:支持投资建设符合国家规定的重力式深海网箱、桁架式深海网箱等符合国家规定的深海风浪网箱。
2。特殊项目申请条件:
(1)申报项目须取得海域使用权和滩涂繁殖权。
(二)申报项目已通过有关部门、机构检查或通过专家评审。3.支持标准:对获得国家和省级补贴的重力式深海网箱和桁架网箱,国家和省级补贴分别按30%和50%给予支持。符合国家深海养殖设施设备建设项目其他申报条件的,按照国家同类项目补助标准享受补助。
4.审核方式:获得国家/省补贴的项目,不申请地方政府补贴,未获得国家/省补贴的项目,审核制度(专项审核、专家评审)如下。适用的。
(3)支持建设海洋捕捞综合平台
1。特殊条件:
(一)申报项目具有生态养殖、科普教育、旅游休闲等功能,配备渔业智能化系统、平台或设备,并在项目申报时已投入生产。
(2)申报项目须取得海域使用权、滩涂农业权以及与项目业务相关的工业许可证(如旅游、消防、安全、卫生、特种工业经营等)。相关许可证)
(三)申报项目已通过有关部门、机构检查或通过专家评审。
(四)申报项目的科普教育或旅游休闲部门必须突出渔业相关主题,具有实证性,有明确的管理制度和规定,并有满足其需要的人员。
2、资金使用范围:与项目执行相关的建设投资主要包括平台制造、技术服务、咨询服务等费用。
3.资助标准:申请海洋综合捕捞平台项目,已获得政府补贴的,按政府补贴金额的30%给予资助;未获得政府补贴的项目,补贴金额不超过30% 。支持总投资不超过3000万元。
4、审核方式:已获得政府支持的项目,无需申请即可享受地方政府补助;未获得政府支持的项目,实行审核制度(专项审核、专家评审)。
(4)智慧渔业建设及运营支持
1.支持内容:渔业智能生产和交易、海况预警、动态监测、智能分析、信息共享和应急指挥信息应用等智能化或现有设备和管理方式的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更新改造渔业项目。
2。特殊项目申请条件:
(1)应用项目智能化、数字化水平行业内较好。新一代信息技术与渔业融合应用,效果优良、生存能力强、作业安全可靠。项目运行效果良好,有效提高了渔业经营管理能力和水平。
(2) 申请项目必须有专职操作人员。
(三)智慧渔业建设(提升)项目单项投资规模须在100万元以上,且申报时项目已投入运行。(4) 智慧渔业运营项目在申请时必须已运营至少一年。
3。资金使用范围:
(1) 软件费用、硬件费用、专网费用、外部评估费用、适配测试费用和项目相关建设投资(包括设备和工具的采购、安装工程费用、运营场地基础设施的生产和建设以及形成固定资产的其他建设投资);
(2) 智慧渔业运营项目实施的维护费用、调试服务费用、二次开发及升级费用。4。资助标准:
(一)对经认定的智慧渔业建设(改造)项目,给予不超过总投资50%的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2)对经认证有效运行的智慧渔业项目,三年内给予不超过运营维护费用50%的补贴,每年最高补贴50万元。
5。审核方式:审核制度(专项审核、专家审核)。
(五)支持先进渔业研究开发和应用。
1.支持内容:支持和鼓励固碳渔业、渔业资源可持续利用、渔业生态系统保护、绿色无害养殖、水生生物繁育、海产品防治等相关技术的开发和应用。鼓励水产品、仓储、运输、生物医药等产品的精深加工和现代化应用。鼓励基于新技术、新材料的现代渔业设施装备的研究、开发和应用。我们正在利用国产卫星遥感技术,提高偏远海洋渔场搜寻的效率和准确性。
2。特殊项目申请条件:
(1)申报项目须满足以下一项或多项条件:
创新水平较高的项目、获得当地政府级以上奖励或表彰的项目、拥有发明专利(须原创)的项目、在国内重点领域发表过项目成果的项目和国际期刊。
该项目实用性极好,有利于提高渔业生产能力和管理效率,具有大规模宣传价值。
(2)单个申报项目投资规模须在100万元以上。
(3)申报项目所含土地(生产场地)拥有自有产权的,剩余租赁期限在3年以上,或者承诺继续经营3年以上。
3。资金使用范围:项目实施相关的建设投资和研发费用。其中,建设投资主要包括设备工具购置及安装工程费用、生产经营场所基础设施建设以及构成固定资产的其他建设投资。研发费用主要包括项目申请人支付的材料费、检测和实验室加工费、专家咨询费、研发人工费(不包括财务支持人员的工资)以及根据项目需要进行的部分承包研发费用。
4。资助标准: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不超过总投资50%的资助,最高可达300万元。
5。审核方式:审核制度(专项审核、专家审核)。
第十五条:支持重点龙头企业发展。这些规定包括认定“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授予“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年度监测资格、渔业贷款贴息等内容。各项目的具体申请条件、资金使用范围、资助标准、审核办法如下。
(1)“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表彰奖
1.特殊申报条件:申请人必须是国家和地方政府认定的“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
2、资助标准:对被评为国家、省、市三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的渔业企业分别给予70万元(累计)、50万元(累计)、30万元的支持。本次奖励为一次性奖励,领军企业资格被取消并重新认证后,不再重复奖励。
3。如何审核:观看而不申请。
(2)“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年度监测资质奖励
1、申报特殊条件:申请人须通过“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年度监测合格评定。
2、资助标准:通过年度监测的“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每次奖励20万元。
3。如何审核:观看而不申请。
(3) 渔业贷款贴息
1。特殊项目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必须是国家、省、市重点农业产业化龙头农业企业、海洋捕捞企业、种业企业。
(二)报告单位必须向经国家金融监管部门批准的金融机构借款,并按贷款协议规定偿还本息。(三)贷款用途必须符合本条规定的资金使用范围,流动资金贷款申请贴息时,必须在贷款协议中载明贷款用途。不在积分使用范围内的,不能享受折扣。
2。资金使用范围:重点农业龙头企业、种业企业贷款用途应为水产品养殖、生产、加工、流通、冷链物流、展示交易等项目的固定资产投资。休闲渔业项目固定资产投资渔业技术和名优渔产品新品种的资产投资、研发、引进和改进,沿海渔业基础设施建设、近海渔业设施建设、改造、修缮或购置的固定资产投资渔船(远洋渔船设备)(包括采购,不包括进口设备),采购渔业产品、渔业加工产品、渔业产品投入品及其原材料。
对不符合农业重点龙头企业条件的远洋渔业企业贷款用途必须为远洋渔业基础设施建设和远洋渔业新建、改造、修缮或购置的固定资产投资基础设施。远洋渔船(包括采购远洋渔船设备,不含进口设备)
3。资金标准:按照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评级进行贴息。企业符合多项贴息标准的,按照先高后低的原则适用。贴息期限最长为12个月,贷款期限超过12个月的,不足12个月的按实际情况计算。
(一)重点农业龙头企业贴息金额不得超过申报项目贷款利息总额的90%,每家龙头企业每年贴息金额最高为300万元。
(二)海洋捕捞企业、种业企业贴息金额不得超过申报项目贷款利息总额的50%,每家企业每年最高贴息金额为300万元。4。审核方式:审核制度(专项审核)
第二节完善水产品供应保障体系
第十六条:鼓励自捕海鲜返运。该规定用于鼓励从海域捕捞的水产品、南沙海域养殖的水产品以及捕获的水产品返还。各项目的具体申请条件、资助标准及评审办法如下。
(1)鼓励海上捕获的海鲜回运
1。特殊项目申请条件:
(一)申请单位具有远洋捕捞企业资质,具有农业食品农村部远洋捕捞项目确认,并纳入本市渔业统计核算。
(二)海捕水产品回程运输须向深圳海关报备,进入无极国际金枪鱼交易中心进行交易,取得交易凭证。在国际金枪鱼交易中心正式运营前,经深圳海关报关回运海捕海鲜,进入深圳海鲜交易市场进行交易并取得交易证明的也可申请本项目。
2、补贴标准:空冷金枪鱼17600元,海上超冷金枪鱼1800元,冷冻回运金枪鱼1300元,其他远洋鱼类冷冻回运运输补贴1000元。已享受国家海上直捕海产品回程运费补贴的,按照国家补贴金额的50%进行补偿,不得重复领取我市其他往返运输补贴。
3。审核方式:审核制度(专项审核)。
(二)鼓励南沙海域养殖业和海产品回流。
1。特殊项目申请条件:
(1)南沙海域养殖、捕捞的水产品必须进入乌里市国际金枪鱼交易中心进行交易并领取交易证明。水产品退运、进入深圳水产品交易市场交易并在国际金枪鱼交易中心正式运营前取得交易证的也可申请本项目。
(二)申请南沙水产品回运的项目必须符合我市南沙水产品养殖项目建设标准,并提前向渔业部门报告回运数量和项目相关材料。区级以上机关。
2。补贴标准:每吨给予运输费500元补贴。
3。审核方式:审核制度(专项审核)。
第十七条支持水产品供应基地建设。这笔资金将用于支持深圳以外的鱼篮子基地建设和应对支持合作项目。各项目的具体申请条件、资金使用范围、资助标准、审核办法如下。
(1) 海鲜篮认证补偿
1、申请特殊条件:申请者必须是新认可的鱼篮子基地,并已收到菜篮子部门的正式通知。
2、资助标准:新认定水产品篮子基地,给予30万元奖励。
3。如何审核:观看而不申请。
(2)海鲜篮子摊综合评价奖
1. 申请特殊条件:申请人须纳入“粮篮”组委会组织的综合评审获奖名单,并收到“粮篮”组委会的正式通知。
2、资助标准:对进入菜篮子领导部门组织的综合评价奖励名单的水产菜篮子基地,每年给予不超过80万元的奖励。
3。如何审核:观看而不申请。
(三)支持深圳以外区域配套合作项目和认可的城市菜篮子项目建设。
1。特殊项目申请条件:
(1)申请项目属于深圳市响应支援合作项目(需经市农村促进和合作交流部门批准)或市菜篮子项目,且运行时间较长时间。申请时已超过1 年
(二)申报项目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要求的生产场所环境条件,建立可追溯的生产记录档案,维护水产品质量。设立安全检验(检疫)室,并组织必要的检验人员和设施,或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验机构,常年对海产品进行质量安全检验,建立质量安全检验(检疫)信息关于海产品。文件;
(三)单个项目申报投资规模超过150万元的。(4) 适用项目生产的至少50%的产品必须供应当地市场。
(五)申报项目所含土地(生产区)有自有产权的,剩余租赁期限在3年以上,或者承诺继续经营3年以上。
2、资金使用范围:与项目实施相关的建设投资主要包括购置、安装设备工具的工程费用、生产经营场所的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其他构成固定资产的建设投资。
3.资助标准:对深圳市援外合作项目或已批准的城市菜篮子项目,给予不超过项目总投资50%的资助,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4。审核方式:审核制度(专项审核、专家审核)
第十八条支持发展海产品加工、配送、冷链物流。该款项用于支持水产品加工、流通、冷藏保鲜建设,支持特种冷库、原有水产品加工厂标准化改造,支持水产品超冷冷库建设。业务申请的特殊条款、资金使用范围、资助标准和审核办法如下。
(1)特殊项目申报条件:
1。支持水产品加工、流通、冷藏保鲜、特种冷库和水产品加工厂标准化改造的投资规模须在100万元以上,并具备超冷库能力。冷藏库面积不得少于2500立方米。
2. 水产品配送和运输车辆必须是报告单位拥有的。不得发生导致交通犯罪责任人或者负有同等或者更重责任的人死亡的交通事故。配送目的地必须为深圳,报告期限为一年。
3。水产品冷藏保鲜及辅助专用冷藏只能用于水产品的储存。4。申请项目所含土地(生产场地)拥有自有产权的,剩余租赁期限在3年以上,或者承诺继续经营3年以上。
(2)资金使用范围:与项目实施相关的建设投资主要包括购置、安装设备工具的工程费用、生产经营场所的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其他构成固定资产的建设投资。
(3) 资助标准:
1。对加工配送、冷藏保鲜、特种冷藏项目、水产品加工厂标准化项目给予最高300万元补贴,不超过总投资50%。 X]
2。对超低温制冷项目给予不超过总投资30%、最高2000万元补助。(4)审核方式:评审制度(专项审核、专家评审)。
第十九条建立水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本文件用于提高海产品的质量和安全,并支持建立海产品质量认证项目。各项目支持细则、申请特别规定、资金使用范围、资助标准、审核办法如下。
(1) 提高海产品质量安全
1.支持内容:支持渔业企业建立自检体系,推广应用水产品追溯技术,开展其他有利于提高水产品质量安全的建设项目。
2。特殊项目申请条件:
(一)申报项目投资规模须在100万元以上。
(2)申报项目所含土地(生产场地)拥有自有产权的,剩余租赁期限在3年以上,或者承诺继续经营3年以上。
3。资金使用范围:项目实施相关的建设投资和研发费用。其中,建设投资主要包括设备工具购置及安装工程费用、生产经营场所基础设施建设以及构成固定资产的其他建设投资。研发费用主要包括项目申请人支付的材料费、专家咨询费以及根据项目需要进行的部分承包研发费用。
4。资助标准:对单个项目给予不超过项目总投资50%的资助,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5。审核方式:审核制度(专项审核、专家审核)。
(2) 支持开展海产品质量认证
1.支持内容:鼓励渔业企业开展海洋管理委员会(MSC)认证、水产养殖管理委员会(ASC)认证、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HACCP)认证,并提供“三品一品” ” 支持实施。标准”认证,培育“臻品”,支持品牌推广。
2。特殊项目申请条件:
(1)报告单位必须是渔业企业。
(2) 申请人必须具有海洋管理委员会(MSC)认证、水产养殖管理委员会(ASC)认证、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认证、“三品一标”或“真品”认证。你必须收到它。我们在有效期内保留相关数据。
(3)申请水产品领域“深圳产品”销售补贴的企业必须是深圳产品认证的主申请人。
3。资金使用范围:海洋管理委员会(MSC)、水产养殖管理委员会(ASC)、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HACCP)认证绩效和申请备案费、复评和续展费包括审查、批准和注册费,证书标记的使用费用等
4。资助标准:
(1)对MSC(海洋管理委员会)、ASC(水产养殖管理委员会)、HACCP(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认证和再认证给予不超过实际发生金额50%的补贴。评估续展费,每家企业每年最高50万元
(二)对获得绿色食品认证的单位给予单次奖励2万元,单个单位最高不超过50万元。
(三)对获得有机产品认证的企业,给予单次奖励5万元,单家企业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四)对获得农产品地理标志或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认证的,给予单次奖励100万元。
(5)对认证为“正品”的水产品,每件给予2万元补贴。(6)对销售水产品“杜松子酒”的企业,按照水产品“杜松子酒”年销售额的1%给予每年不超过10万元的补偿。
5。审核方式:审核制度(专项审核)。
第二十条促进水产养殖绿色发展。这笔资金将用于支持池塘升级、植物性循环水养殖项目和苗圃项目。各项目支持细则、申请特别规定、资金使用范围、资助标准、审核办法如下。
(1) 支持池塘升级和改造
1.支持内容:鼓励实施简易生态池塘、标准生产池塘和美丽渔场等池塘标准化改造,以及养殖废水处理设施建设。
2。特殊项目申请条件:
(1)申报项目须符合省、市简单生态型、标准生产型、美丽渔塘建设要求。
(2)进行养殖场标准化改造时,必须同时进行养殖废水综合处理。(3)申报项目所含土地(生产场地)拥有自有产权的,剩余租赁期限在3年以上,或者承诺继续经营3年以上。
3、资助标准:完成简单生态转换的补贴2000元/亩,完成标准生产转换的补贴4000元/亩,补贴8000元我们将支付。 /mu 送给那些建造美丽渔场的人。
4。审核方式:审核制度(专项审核、专家审核)
(2)支持植物性循环养殖发展。
1.支持详情:支持植物水力水产养殖项目和植物水力养殖项目。
2。特殊项目申请条件:
(1)工厂化循环水养殖项目厂房面积不少于8000平方米,循环水养殖水域面积不少于6000立方米。
(二)工厂化循环水养殖项目循环水养殖水域面积不得小于1000立方米。
(三)申报项目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和原产地环境条件下农产品质量安全要求标准,建立可追溯的生产记录档案,具有产品质量。 做。建立安全检验(检疫)室,配备必要的检验人员和设施,或者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验机构,常年进行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疫)。 ) 建立信息。文件;(4)申报项目所含土地(生产场地)拥有自有产权的,剩余租赁期在3年以上,或者承诺继续经营3年以上。
3、资金使用范围:与项目实施相关的建设投资主要包括设备、工具购置、安装的工程费用、生产经营场所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其他构成固定资产的建设投资。
4。资助标准:对单个项目给予不超过总投资20%的补贴,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5。审核方式:审核制度(专项审核、专家审核)。
第三节打造品牌,加强交流合作
第二十一条:支持举办深圳国际渔业博览会(以下简称渔博会)。该规定鼓励企业参加深圳国际渔业博览会,对展位费、特装费、主题活动费以及渔博会交易专项申请条件、资金使用范围、融资标准和审核办法等给予补贴。习惯了。这些项目是:
(1) 展位费补贴
1。报名特殊条件: 申请展位须占用至少4个标准展位(36平方米)。
2。补贴标准:覆盖展位费用的80%。
3。审核方法: 审核系统(特别审核)。
(2)专项装修费用补助
1、申请特殊条件:申请展位须通过特装审批,并获得组委会出具的相关审批材料。
2、补贴标准:每个标准展位(9平方米)给予专项装修费补贴3000元,超过9平方米的展位(非标准展位)按比例计算。
3。审核方式:审核制度(专项审核)。
(3)主题活动补贴
1。特殊项目申请条件:
(1) 报告的活动面积必须至少为100平方米。
(2) 获取组委会颁发的赛事相关文件。(三)申报活动必须突出钓鱼主题,将钓鱼与人文、科普、休闲、娱乐、美食、体育等元素融为一体。
2。资金使用范围:举办活动相关的场地租金和展览费用。
3。补贴标准:补贴金额最高可达实际发生费用的50%,最高可达10万元。
4。审核方式:审核制度(专项审核)。
参展商符合多项申请条件的,可同时申请展位费补贴、特装费补贴、主题活动补贴。每个参展商每届累计补贴金额最高可达20万元。
(4) 渔业公平贸易补贴
1。特殊项目申请条件:
(1)申请人在深圳国际渔博会期间达成预定交易,并在规定时间内将交易信息录入渔博会交易系统,并获得组委会出具的证明文件。
(2)实际交易金额超过50万元,且须在进入交易系统后一年内收到税务发票。(3) 报告单位必须是交易的买方,并且是水产养殖和渔业以外的实体。
(4) 买方与卖方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2。补贴标准:买家获得交易金额1%的补贴,最高可达200万元。
3。审核方式:审核制度(专项审核)。
第二十二条:建立高端渔业交流平台。该规定用于鼓励企业在我市举办高端渔业会议或论坛。具体申请条件、资金使用范围、资助标准及审核办法如下:
(1)特殊项目申报条件:1。高级别会议或论坛应有与渔业相关的主题。
2。五个及以上国家或地区(不含港澳台地区)或国际组织参与。
3。会议时间必须至少1天(不含1天)。会议期间包括会议、研究、论坛和外展活动,不包括注册和返回。4。参赛人数必须在100人以上(不含100人),其中外籍参赛者比例必须达到20%以上。
5。会议或论坛活动必须严格遵守相关审批制度,并报省级渔业部门后方可举办。(2)资金使用范围:场地租赁费、设备租赁费、设计费、施工费、制作费、宣传费、配套活动费、实施(安保、翻译、礼仪、主持)项目服务费费用、摄影和摄像、入场管理)、专家咨询费和差旅费(差旅费仅适用于受邀参加本次会议或论坛的演讲者。)
(3)资助标准:专业审计机构专项审计确认费的50%,最高300万元。
(4)审核方式:审核制度(专项审核)。
第二十三条积极鼓励渔业养殖。该规定用于支持企业打造休闲垂钓名片、举办垂钓文化活动。各项目的具体申请条件、资金使用范围、资助标准、审核办法如下。
(1)休闲钓鱼品牌创建项目
1、申报特殊条件:申报时,项目已获得国家、省、市相关休闲钓鱼品牌、示范点、示范基地、文化节庆、活动等认可。
2。资助标准:对全国范围内收购相关休闲钓鱼品牌、示范点、示范基地、文化节庆活动等项目分别给予110万元(累计)、80万元(累计)。省、市级)一次性补偿50万元。
3。如何审核:观看而不申请。
(2)休闲渔业建设项目
1。特殊项目申请条件:
(一)应用项目形成突出渔业主题,将旅游、科普、文化娱乐、体育活动等元素与渔业融为一体的主题项目或旅游景点。
(2) 申请时,项目已运行一年以上。
(3)申报项目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已规范,并取得相关经营许可(如旅游、消防、安全卫生、特种行业经营等相关许可) 。 )。有健全的管理机构、明确的职责分工、完整的管理制度(办法)。全面落实安全保障制度和安全责任制度。优质的服务和高素质的员工。设置游客信箱或反馈中心,张贴监督电话,并指派专人处理服务质量投诉和咨询。(4)申报项目水、电、路等城市设施齐全,基地各类标识规范、醒目、齐全,具备具体的紧急医疗救援条件。
(五)休闲渔业建设项目单项投资规模在100万元以上。
(六)申报项目所含土地(生产区)拥有自有产权的,剩余租赁期限在3年以上,或者承诺继续经营3年以上。
2、资金使用范围:与项目实施相关的建设投资主要包括购置、安装设备工具的工程费用、生产经营场所的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其他构成固定资产的建设投资。
3、融资标准:休闲渔业建设项目融资比例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50%,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4。审核方式:审核制度(专项审核、专家审核)
(三)支持举办融合人文科普、休闲、娱乐、美食、体育等元素的水文化推广活动
1。特殊项目申请条件:
(1) 赛事举办前须向省级渔业部门报备报名。
(2)申报活动必须突出钓鱼相关主题,将钓鱼与人文、科普、休闲、娱乐、美食、体育等元素融为一体。(3) 申报活动单笔投资规模须在10万元以上。
2、资金使用范围:演出场地租赁费、设备租赁费、设计费、制作费、施工费、宣传费、演出费、实施服务费(保安、翻译、礼仪、主持人、摄影) )、项目摄影和入场管理)、专业费用和差旅费。
3.补贴标准:补贴金额不超过实际发生费用的50%,单次最高10万元,同一企业每年最高30万元。
4。审核方式:审核制度(专项审核)。
第二十四条加强渔业宣传推介。该规定用于鼓励企业拓展营销渠道,支持海鲜企业开展海鲜推广交流活动,支持优质海鲜“进校园”。各项目支持细则、申请特别规定、资金使用范围、资助标准、审核办法如下。
(一)支持渔业企业建设海鲜销售消费体验终端
1。特殊项目申请条件:
(1)报告单位必须是渔业企业。
(2)申请项目必须是具有海产品推广、展示、销售、品尝等功能的线下终端。海鲜餐饮终端不属于本规定的支持范围。
(3) 申请时,项目必须已运营至少一年。(4)该项目的海鲜销售额占总销售额的80%以上。
(5)项目所涉及场地的承包手续已完成,剩余合同期不少于三年,或公司承诺继续经营不少于三年。2、补贴标准:根据企业第一年实际租金补贴3个月,每家最高20万元。
3。审核方式:审核制度(专项审核、专家审核)
(二)鼓励新媒体企业通过直播等新兴渠道宣传销售我市渔业企业的海鲜产品。
1。特殊项目申请条件:
(一)申请者须使用微信、微博、抖音、淘宝等新媒体平台,通过直播等新兴渠道销售我市渔业企业的海鲜,且年销量须在300万以上。舒适度
(2) 申报时,我收到了我市的税务发票。
2.补贴标准:使用新媒体平台,通过直播等新兴渠道销售产品的,按照我市渔业企业销售海产品货值的1%给予补贴,最高可达限制。每家企业每年20万元。
3。审核方式:审核制度(专项审核)。
(3) 支持参与海产品推介交流活动
1、支持内容:支持渔业企业参加省、部级单位、部委机构指导或主办的展会和推介活动。
2。特殊项目申请条件:
(一)申请单位参加展览或促销活动前已向省渔业部门登记(《扶持措施》号发布后及本规定发布前参加的无需登记)。 ]
(2) 申请人必须是展览参展商或活动组织者。
(3)展览或促销活动的主题属于渔业相关领域。
3。资金使用范围:场地租金、展位费用、特装费用、与项目实施相关的宣传费用。
4。补贴标准:每场活动补贴不超过总费用的50%,最高可达10万元。每家公司每年最高限额为人民币30万元。
5。审核方式:审核制度(专项审核)。
(四)支持优质海鲜“进校园”
1.支持内容:鼓励渔业企业参与和组织优质海鲜“进校园”活动,每周一次课间对学生进行优质海鲜强制培训,培养健康饮食习惯。 - 从小食用优质海产品,促进青少年智力开发和健康成长。
2.特殊申请条件:以渔业主管部门发布的优质水产品进校申请指南为准。
3.资助标准:优质海鲜“进校园”试点五年期间,对向校园提供优质海鲜的渔业企业给予指导价80%的补贴。这些价格来自政府部门公布的食品目录。试用期结束后,我们将支持指导价的50%。
第四章项目实施与监督管理
第二十五条专项资金项目按照下列程序实施:
(1) 无需申请的即时项目
1。区级以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认定批准文件或者补贴支付文件制定扶持计划。
2。区级以上渔业主管部门就是否给予申请单位资助向有关部门征求意见,并根据反馈意见完善扶持方案。
对于经输入反馈后不符合资助条件的项目,将终止评审过程。
3、区级以上渔业主管部门集体决定扶持计划后,区级以上渔业主管部门应当向社会或者行业推介扶持计划资助的项目。该期限必须至少为5 个工作日。对公告有异议的,由区级以上渔业主管部门予以处理。推广期满后无异议或者经妥善处理的,由区级以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编制预算。
(2) 基于审查的项目
1。组织申请。区级以上渔业主管部门应当严格按照本条例有关规定,制定并发布年度项目扶持计划申报指南。申请说明必须明确资助项目的类型、资助条件、资助比例标准和批准情况。审核时间、材料要求、审核程序。申报单位必须按照招聘指引的要求提出申请并提交申请材料。
2。项目审批。申请机构提交的申请资料经正式审核合格且符合本规定申请方向的,资料不齐全的,县级渔业主管部门应当受理申请,并通知申请机构。如果您未能在截止日期内补充所需材料且所申请的项目不符合本支持方向,您的申请将被视为放弃。按规定不予受理。
3。实际回顾。项目批准后,区级以上渔业主管部门应当组织专项审核或者专家评审,按照本条例第三章规定的项目审查办法对项目进行实质性审查。
(1) 特别感谢。第三方专业审核机构按照相关审核规定,对申请项目的申报信息、项目费用使用范围、项目实际投资金额以及其他融资情况进行专项审核。存货专项审计及固定资产专项审计报告。
(2)专家评审。分为数据审核和现场审核两部分。材料评审通过的项目进入现场评审流程,材料评审不合格的项目结束后续专家评审流程。申报单位对专业评审结果提出异议的,实行二审、终审制度。
对不符合专项审核资助条件或未通过专家评审的项目,终止评审程序。
4。区级以上渔业主管部门就是否给予申请单位资助向有关部门征求意见,并根据反馈意见完善扶持方案。
对于经输入反馈后不符合资助条件的项目,将终止评审过程。
5。区级以上渔业主管部门集体决定确定扶持计划后,应当向社会或者行业公开扶持计划资助项目。公示时间必须至少为5个工作日。对公告有异议的,由区级以上渔业主管部门予以处理。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不提出异议的,由区级以上渔业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预算。
第二十六条发现资助项目不符合本条例有关规定,或者项目实施单位以不正当方式获得融资的,由负责项目审查和审核的组织实施部门负责: 你必须这样做。资助项目取消、撤回资金的,项目实施单位必须退还全部收到的资金和利息,并与当地政府财政、金融体系保持一致。
第二十七条报告单位有虚假报告、虚假申报、截留、挪用专项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报告单位应当配合渔业主管部门做好监督检查、数据报送和绩效评价工作。
第二十八条受委托的第三方服务机构在项目和专项资金审核审计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相或者与有关组织串通出具相关报告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罚:我们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造成经济损失的,依法追究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九条参加审评的专家滥用职权、利用工作机会实施诈骗,涉嫌犯罪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您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条农业开发(渔业)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单位必须自觉接受监督、审计、财政等部门的监督。
第五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本条例各业务扶持计划的具体资助比例和资助金额根据当年专项资金预算计划和符合资助条件的资助项目数确定。
第三十二条对需要“一事一议”的特殊项目,由资助部门共同研究决定资助方案,报市政府批准后公布立项资助方案。
第三十三条建议科研机构和企业联合申报,由一个单位牵头申报。
第三十四条本条例所称以上包括原数,以下不包括原数。
第三十五条外国远洋渔业船舶以深圳市远洋渔业企业或其境外控股公司名义,可以企业名义申请纳入农业农村部远洋渔业项目。建造、改建或者改建远洋渔业船舶,依照本规定申请。采购补贴、境外渔业资源使用费补贴、国际合同履约改善补贴、捕捞海产品深海自返补贴等。
在第三十六条《深圳市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圳市经济贸易信息条例[2018年第2号])执行期间,建造、采购远洋渔船项目不符合规定,不能享受补贴的,规定的补贴条件如下: 本规定不适用。
第三十七条对符合《深圳市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经贸信息条例[2018]2号)融资条件但在2023年5月10日前未能融资的项目,按原办法和规定办理。实施的。 2023年5月10日之后的项目将按此程序进行。其中,2023年后,贷款贴息、境外渔业资源使用费补贴、国际绩效提升补贴、深海自捕渔产品返还补贴、深圳国际相关补贴等商务渔业展会将按照这些规定。
深汕特别合作区第三十八条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十九条本规定由地方政府渔业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四十条本规定自2024年5月8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5月9日。
附件:术语表
附件
术语表
种业企业:是指从事《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规定的水产种子种质资源保护、培育、生产、经营,拥有生产基地并取得相应生产经营许可证的企业。
简易生态池塘:(1)池塘整治标准:池塘原则上必须有完整的排灌系统,排灌分开,鱼池必须合理规划,基础坡度和水体稳定。仓储深度超过2m,电源等配套设施齐全。 (2)尾水处理工艺:可减少池塘污染,池塘养殖水处理后可循环利用。主要包括养殖区——排水渠道(管道)——生态循环平衡——以及养殖区内部循环流程。
标准生产池塘: (1)池塘改造标准:池塘必须有完整的排水、灌溉和曝气系统,通常有开放式或封闭式循环供水系统和曝气、曝气系统。池塘规划合理,基础坡度合理稳定,库深2m以上,场区主道路宽度3m以上,辅助主道路宽度2m以上。 (2)废水处理工艺:经处理后水质达到排放标准,可循环利用或达标排放。主要在养殖场—— 排水沟(管道) —— 沉淀池—— 滤坝(污水坑) —— 曝气氧化池—— 生态化粪池—— 饲养场(养殖区)内循环工艺或外河道等处理工艺。
金枪鱼:本规定中的金枪鱼特指北方蓝鳍金枪鱼、南方蓝鳍金枪鱼(马索金枪鱼)、大眼金枪鱼、黄鳍金枪鱼、长鳍金枪鱼和鲣鱼。
超低温运输:飞行中存储温度为-55或更低。
国际金枪鱼交易中心:指经深圳市渔业局认可的深圳国际金枪鱼交易平台。正式营业时间是指深圳国际金枪鱼贸易平台运营机构公布并经市渔业主管部门认可的正式营业公告时间。
渔业、公益建设、水生生物、深海抗风网箱、养殖工作船、超低温冷库、三品一标等术语解释按照下列的。附件1至《扶持措施》;建造、改装或购买远洋渔船补贴上限表参照附件2至《扶持措施》。哪里可以借到15万元?贷款推广渠道平台
附加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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